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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武组文[2013]120号)

 

各区委,功能区党(工)委,武汉警备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及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中组发〔2013〕14号)精神,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做到触动思想、触及灵魂,解决问题、增进团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

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市委精神,全面准确把握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组织召开一次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促使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群众工作本领。

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

(一)继续深化学习教育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贯穿活动始终。继续组织好学习教育和专题讨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规定的学习内容,确保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确保原原本本研读必读书目,确保做到边学边思、边查边改。按照市委确定的6个专题,围绕“四风”的危害及具体表现,围绕聚焦查找的突出问题,围绕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等,带着问题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

(二)广泛深入征求意见。继续深入听取各方面对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反映。特别是要深入最基层,深入社会“神经”的最末梢,覆盖所有区(功能区)、街道(乡镇)、社区(村),覆盖本系统本部门最基层党支部,突出最基层的承担者和实施者,突出最基层的服务对象和受益群众,广泛征求党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

对听取的意见建议要认真梳理,找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属于领导班子的问题,反馈给班子每个成员;属于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反馈给个人。

(三)聚焦查摆“四风”问题。各单位各部门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聚焦分析,做到一般性问题向“四风”问题聚焦、工作上的问题向思想根源聚焦、班子的问题向个人聚焦。

1、对照查找突出问题。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1)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深入查找突出问题。(2)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联系自己的成长经历,联系在领导岗位上的各种表现,深入查找突出问题。(3)查摆问题要深入具体,防止用笼统的抽象问题代替具体的实际问题,用领导班子的问题代替个人存在的问题,用工作问题、改革发展问题代替“四风”问题。

2、深刻剖析问题根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坚强的党性和无私无畏的勇气,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道德品行等方面,深刻剖析检查“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清实质,深挖根源。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对号入座,凡是属实和基本属实的,主动认账,逐一检查;对一些不够准确甚至与事实不符的,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在此基础上逐一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3、对聚焦问题进行审核。(1)各单位各部门聚焦的“四风”问题,经集体“会诊”修改完善后,再次征求本单位本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下属单位党组织及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接受群众审议。(2)在认真吸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单位本部门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四风”问题的情况报告,提请市委督导组审核把关。(3)市委督导组审定以后,将“四风”问题的情况报告以党委(党组)名义报市委审定。

(四)普遍开展谈心交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每名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之间都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

1、谈心交心的内容。(1)深入查摆“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既要谈工作又谈思想,既主动谈自己存在的“四风”问题,也诚恳地指出对方存在的“四风”问题。(2)平时有隔阂、有误解的同志通过相互谈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相互谅解、增进共识。(3)就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拟开展批评的问题,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把矛盾和问题尽量解决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之前。

2、谈心交心的要求。(1)谈心交心要重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在专题民主会之前把问题谈开,把不足讲透,防止会上搞无原则的纷争。(2)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首先敞开心扉,真诚欢迎同志式的批评;同级之间谈心,要以党性共勉,以本色相见,以坦荡为怀,把同志之间的批评视为改正提高的机会。(3)谈心交心采取“一对一”单独交流的方式,逐一对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交流剖析。(4)谈心交心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时间安排要充分。

(五)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按照衡量尺子严、查摆问题准、原因分析深、整改措施实的要求,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主持起草;领导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要自己动手撰写。

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要求。(1)撰写对照检查材料要严格按照中央有关要求,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不要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不要评功摆好,不要讲套话、官话和虚话。(2)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3)对照检查材料要聚焦反对“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进行逐一检查,对群众反映和上级点明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回应,对用车、住房和办公用房、人情消费、职务消费、“三公”经费开支、配备秘书等问题作具体说明。一些不便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4)对照检查材料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更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等方面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要把自己摆进去,多讲自己的问题,多讲自己的不足,不要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代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5)对照检查材料要紧密围绕反对“四风”问题提出整改的思路、措施和办法,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2、集体审议班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需提交领导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进行通报。通报范围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现职局级领导干部,机关中层处室(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其他需要列入通报范围的由单位党委(党组)和市委督导组商定。

3、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前送审。(1)领导班子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市委督导组审阅。(2)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阅后报市委督导组审阅。(3)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联系点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经市委督导组审阅后,报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领导同志审阅。

三、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步骤。专题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要紧扣主题,突出重点,认真进行对照检查,不评功摆好,真正找出自己身上的问题,包括在落实从严管理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相关要求方面的问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接着,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个人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同志进行批评帮助;然后,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上述方式依次进行。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要求。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虚实并举,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条禁令切入,深刻剖析作风不正、工作不实、行为不廉的问题。(1)领导班子每名成员都要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进行深刻的自我批评,检查自己。自我批评主要看,是否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是否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是否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是否提出改进的具体措施。(2)班子成员之间都要开展诚恳的相互批评,敢于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相互批评主要看,班子成员之间是否相互提出批评意见,批评是否触及到被批评者的主要问题,是否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坚决防止对上级放“礼炮”、对同级放“哑炮”、对自己放“空炮”的现象。(3)要坚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与人为善,不马虎敷衍,不文过饰非,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不搞无原则纷争。(4)要注意方式方法,把功夫下在会前、放在谈心交心中,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以利于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扎实抓好正风肃纪和整改落实

坚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即知即改、边议边改、立说立行,不等待观望、不敷衍塞责。

1、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查摆出来的问题,无论是班子的还是个人的,都要制定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扎实整改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集中治理,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凝聚力量。

3、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强化正风肃纪,努力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同时,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同志,鼓励他们主动讲清问题,勇于改正错误;对个别问题较多、群众反映强烈而又不作自我批评、拒绝帮助的干部,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五、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书记的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组织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统筹谋划,主持研究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督促班子成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逐一审阅,提出具体意见。带头开展谈心活动,了解掌握班子思想、作风状况和每名班子成员应解决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带头对照检查自己,开展自我批评,诚恳地接受批评、改正缺点。带头对班子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尤其对那些律己不严格、剖析不主动、不能正视问题和正确对待批评意见的同志,要直言不讳、督促改进。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调动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指导本单位本部门所属单位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督促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六、切实加强督促指导

市委督导组要全程参与督导单位领导班子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责任、靠前指导、从严要求,敢于“唱黑脸”、“当包公”。

会前,(1)与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听取班子成员查找问题的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把“四风”方面的问题找准查实。同时,对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提出具体要求。(2)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督促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重点看主要负责同志是否重视、征求意见是否到位、突出问题是否找准、谈心谈话是否深入。对工作方案达不到要求,准备工作不充分的,要促其改正。(3)将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材料和对领导干部的谈话提醒材料,向督导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反馈,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进行个别谈话提醒。(4)从严审阅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对聚焦“四风”不够、联系实际不紧、没有回应群众意见、没有抓住突出问题、剖析不深不透的,要求进行修改;凡是态度不认真、对照检查不深刻的,限定时限重新撰写。

会上,(1)在听取班子成员逐一发言过程中,对态度不端正、发言质量不高的,提醒其立即改正;对搞无原则纷争的,建议休会,待解决问题后再行召开。(2)结合谈话提醒和掌握的情况,对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实事求是作出评价。(3)对督导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出要求。

会后,(1)对督导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整体情况进行评价,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没有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认真对照检查、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要促其改正。(2)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市委督导组会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评价后,委托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反馈,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报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3)督促督导单位党委(党组)在一定范围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如实向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反馈。通报范围与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的通报范围大体一致,具体范围由督导组同各单位党委(党组)商定。通报内容主要包括会前准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情况。(4)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和制度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委常委和党员副市长要全程参加联系点单位党委(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认真履行职责,与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共同加强对全市第一批活动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要派人参加各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

要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大体在10月下旬或11月初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准备不充分的,不急于开会。专题民主生活会会期原则上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成员人数较多的,会期一般不少于2天。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

全市没有纳入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各区及其它处以上党和国家机关,要参照本通知精神,组织开好2013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原则上在11月底前召开。

各区各单位各部门要在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5天内,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报送民主生活会专题报告。

 

 

                                                                                        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

                                                                                              中共武汉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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